一、义务
1、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,执行本会的决议;
2、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;
3、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,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4、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公益活动。
5、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,向本会提出合理化建议,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。
二、权利:
1、享有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的权利;
3、享有使用本族家谱、在本会网站发表文章的权利;
4、对本会工作有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5、有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权。
理事会职责:
1、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,执行本届会员代表大会重大决策和年度任务目标的落实;
2、决定机构的组建和人事任免;
3、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,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;
4、拟订本会年度族务工作计划、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,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;
5、制订本会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;
6、管理本会的资产和财务,保障本会的财产安全;
7、接受、答复、处理有关质询和建议;
8、履行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;
理事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,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视频、微信等方式召开。
理事会成员的履职要求
1、理事会成员应以身作则,秉公办事,自觉接受族人的监督。
2、理事会成员有责任履行好岗位职责,服从上级工作安排,主动接受监督。
3、理事会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章程规定、损害宗族利益和声誉的指令,并有权向监事会举报。
常务理事会(常委)是本会最高决策机构,由会长、监事长、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、财务总监、名誉会长和六大支系负责人组成。
会长由理事会常委选举产生,常务理事会成员(常委)由会长聘任。